理論前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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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新值班工作的六字經驗
發布人:共產黨員網發布時間:2018-08-30 10:37:24瀏覽量:
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,為實現值班工作從單一服務型向信息型、應急型、主動型、綜合型轉變,浙江溫州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總結了“新、多、優、深、快、嚴”六字經驗。
“新”理念引領頂層設計
樹立“值班工作一盤棋”的新理念,強化“主動作為、攻防結合”的新意識,引領頂層設計的長遠規劃。堅持問題導向,深入查找各地各部門工作短板,每年定期開展問卷調查,摸清底子,查準薄弱環節,列出問題清單,從而對癥下藥。制定相關制度,明確值班工作職能職責、溝通交流、督促檢查、組織建設、激勵措施等事項,通過召開全市值班工作現場會等形式,引導各地各部門比學趕超,紛紛出臺措施加強值班工作。
“多”層面筑牢組織保障
在雙休日、法定節假日,市縣黨委書記、市縣長確保有一人留守本地帶頭值班;在法定節假日,市縣黨委、政府領導輪流值班一天;在工作日,黨委、政府副秘書長(副主任)輪流值班一周,做到領導帶頭、率先垂范。縣(市、區)黨政、市直部門主要負責人離開本地,如出差、休假、病假等,要提前向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備,在領導層面堅持“上率下”。
建立以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為龍頭,縣(市、區)總值班室和市直重點部門值班室為兩翼,鄉鎮(街道)值班室和縣直重點部門值班室為分支的組織網絡,在機構層面體現“全覆蓋”。
市縣兩級總值班室均配備足夠專職值班人員;建立每天早上一碰頭、每周一小結、每月一交流的工作機制;建立市縣兩級總值班室主任座談交流工作制度,交流學習、共同提高;在全市文秘培訓班首次開設應急值班課程,不斷提高值班隊伍整體能力水平。
“優”措施體現人性值班
專兼結合。值班隊伍合理搭配專兼職人員,一種形式是“固定兼”:兼職人員相對固定,兼職人員職位變動后,新同志立即遞補;另一種形式是“輪流兼”:“兩辦”人員大范圍輪流值班。
差異執行。根據時間差別、地域級別、單位類別,對不同單位提出不同值班要求。各地和應急處置任務重、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重點部門,必須全年安排值班,有的部門在重點時段值班。
注重保障。要求各值班室合理劃分日常辦公區域和值班區域,配備必要的辦公設備。關心值班干部的成長,表現突出的及時給予多種鼓勵。
“深”研判力爭精準報送
內容上研判有度。對收到的信息做到“五問”:一問是否符合上報標準;二問是否處在敏感時間和地點;三問是否與特殊敏感人物有關;四問是否會引起網絡輿情關注;五問是否會引起領導關切。經過“五問”,對信息是否上報、怎么報就心中有數了。
節奏上張弛有度。根據信息的緊急程度和內容范圍,分為“不報、立即報、匯總明早報”三種。經研判,需立即報的不涉密信息,以短信形式分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、分管領導、秘書長三級;不需立即報的信息,核實匯總到《值班快訊》,第二天上班前送到市有關領導辦公案頭。在重大活動、法定節假日和敏感時段,做到“有事報情況,無事報平安”。
要求上明確有章。各地各部門向市委、市政府報送突發事件和緊急敏感信息,統一由市委辦公室處理。強化首報意識,一旦出現突發事件和緊急敏感情況,責任單位要在事發一個小時內、接到消息30分鐘內,電話報告或通過緊急信息渠道報送初步情況;事發兩小時內、接到消息一小時內書面報送有關情況。
“快”反應提升全域協調
建立“快速查詢庫”。按照突發事件和緊急敏感情況的類別,分類建立應急隊伍專家庫,篩選、儲備一批自然災害、事故災難、公共衛生、社會安全等領域專業人才,確保關鍵時刻出得上力。建立全市副縣級以上領導干部電子通訊錄,確保隨時聯系得上。
健全“快便溝通群”。建立縣(市、區)、市直重點部門值班工作微信群,隨時通報交流情況。重點是做好與公安、安監、國安、海事、防汛、公用等事關全市平安大局部門的聯絡溝通,做到資源整合、無縫對接;與網信部門建立雙向通報機制,時刻掌握、及時處置網絡輿情;在市總值班室接入“視聯網”系統,隨時與重點部門連線視頻對話、查看協調現場。
順暢“快捷處置鏈”。健全市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聯動處置方案,明確核實報告、聯動響應、現場處置、后方協調、后期處置等環節工作要求。對突發事件,值班人員接報后要立即核實準確,并作出初步指揮協調。
“嚴”督查強化責任追究
檢查從嚴。在節假日、重大會議活動期間組織值班檢查,形成值班檢查常態化。如在節假日每年通過電話抽查兩次,保證基層始終繃緊值班這根弦。
整治從嚴。督查中一手找問題,一手抓整改,不斷提高各地各部門值班工作規范化水平。在重點檢查值班領導帶班情況、值班人員在崗情況和業務水平的同時,檢查值班室環境衛生、硬件配置、制度建設、值班表制訂、值班日志記錄等情況,發現問題立即指導整改。
問責從嚴。將突發事件和緊急敏感信息報送與平安建設考核掛鉤,納入年終考績。嚴肅值班工作紀律,對違反規定,值班領導不在崗、電話聯系不上,值班干部未到崗或離崗、串崗,漏報、瞞報、不報緊急情況,拖延、貽誤重大緊急情況處置等行為,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。